儲罐是石化企業的重要設施,儲存液態與氣態的原料、產品和中間產品。石化儲罐存儲的物料數量遠遠大于重大危險源的臨界量,潛在風險較大,處于高危狀態,一個細節上的差錯,可能就會導致災難性的事故。據統計,儲罐的事故率遠高于石化企業高溫、高壓、連續反應的裝置事故率。可見儲罐是石化企業管理的重點。
液體儲罐在化工領域應用廣泛,在進行工藝系統設計過程中,往往需要設置液位指示以及液位報警,以保證儲罐及相關裝置的平穩及運行。對于裝置中需重點監控或保護的儲罐,還需要設置低低液位報警及高高液位報警,并配備相應的聯鎖。而對于高度報警值的設定,應該充分考慮到生產工藝的具體要求和容器自身的參數。
儲罐的配置:
1.儲罐高液位報警的設定高度,不應高于儲罐的設計儲存高液位。
2.儲罐低液位報警的設定高度,不應低于儲罐的設計儲存低液位。
3.儲存I級和II級毒性液體的儲罐、容量大于或等于3000m³的甲B和乙A類可燃液體儲罐、容量大于或等于10000m³的其他液體儲罐應設高高液位報警及聯鎖,高高液位報警應聯鎖關閉儲罐進口管道控制閥。
4.裝置原料儲罐宜設低低液位報警,低低液位報警宜聯鎖停泵。